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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纏身,人臉識別遇阻?

2021-12-16 09:38 物聯(lián)傳媒
關鍵詞:人臉識別

導讀:曾經廣受追捧的人臉識別,近來可謂“負面纏身”。

曾經廣受追捧的人臉識別,近來可謂“負面纏身”。

就在昨日,“小鵬汽車6個月(2021年1-6月)采集43萬張人臉照片,被罰10萬”的消息在網絡傳播。

根據上海市徐匯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事件起因是小鵬汽車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小鵬汽車門店客流監(jiān)測項目框架合同》,合作內容包括:

小鵬汽車付款購買第三方公司的人臉識別攝像設備后,安裝在旗下多家門店用于采集消費者的面部識別數據,數據上傳至第三方公司后臺系統(tǒng),通過開發(fā)的算法對面部數據進行識別計算,以此進行門店的客流統(tǒng)計和客流分析,包括進店人數統(tǒng)計、男女比例、年齡分析等,依此在公司運營中用作參考。

由于該行為未經得消費者同意,也無明示、告知消費者收集、使用目的,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不過基于公司截至案發(fā)時已拆除人臉識別攝像設備、上傳的數據已刪除、無違法所得等考量,該行為才在原處罰裁量基礎上從輕處理。

其實不只是小鵬汽車,去年11月曾有一則《消費者戴頭盔去售樓處買房》的視頻引爆討論, 揭露的正是房地產企業(yè)售樓處在執(zhí)行購房激勵政策時,通過安裝人臉識別攝像頭、違規(guī)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現(xiàn)象。今年的315晚會,央視也同樣曝光了包括衛(wèi)浴櫥柜品牌門店、汽車4S店等眾多知名品牌的侵權行為。

原本,近幾年通過人臉識別搭建“智慧門店”、“智慧營銷”等類型的解決方案層出不窮,但恰好在近年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加強建設相關法律政策以后,很多的項目卻處于停滯狀態(tài)了。

為何曾被追捧?

實際上,人臉識別不是被完全抵制的。相反,它的確是這個時代最偉大的進步技術之一。

疫情前那幾年,民眾喜聞樂見,張學友演唱會上民警通過安檢人像識別系統(tǒng)成功揪出逃犯;疫情發(fā)生后,戴口罩人臉識別的技術研發(fā)的確獲得好評……

就像這兩天,韓國政府宣布計劃于2022年1月開始,利用超過1萬個攝像頭,結合人工智能算法和面部識別技術來追蹤新冠患者的行蹤以及他們密切接觸的人,以此將分析攝像畫面的時間從幾個小時縮短到更短。對于可能擔憂的隱私問題,則是通過系統(tǒng)給非追蹤對象面部打上馬賽克來解決。

刷臉支付、刷臉打卡給C端用戶帶來便利性,人臉識別在安全防控、疫情防控、城市治理等方面為政府機構帶來效率的提升,這些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又為何屢被叫停?

就像今年春天“人臉識別第一案”的終審判決上陳述的:

被告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被判刪除原告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內的面部特征信息和指紋識別信息,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履行完畢。

去動物園看動物必須要“刷臉”?小區(qū)門禁需要強制使用生物識別信息?逛商場進門店需要被超限記錄各種信息?

根據《人臉識別應用公眾調研報告(2020)》顯示,九成以上受訪者使用過人臉識別,六成受訪者認為人臉識別有濫用趨勢,還有三成受訪者表示已因為人臉信息泄露、濫用而遭受財產損失。

最核心的爭議點是:

民眾不清楚人臉信息這樣無法改變的“生物密碼”,為何任何組織、任何單位都有權利以提高商業(yè)效率為名收集使用,卻忽略了為消費者帶來好處?

數據的所有權在哪?數據存放在哪?

當數據泄露的事件頻出時,那些并不具有足夠安全防御能力的公司企業(yè),能否保證人臉信息的足夠安全?

政策跟上,規(guī)范人臉識別應用標準

毋庸置疑,超前的技術與現(xiàn)行法律之間是存在滯后的。

我國當前主要以2020年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fā)布的《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guī)范》為重要依據,遏制個人信息非法收集、濫用、泄漏等亂象,最大程度地保障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另外根據今年8月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其中說明了人臉信息的合法性基礎,包括:

1. 應對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或緊急情況下為保護生命、財產安全。

2. 為維護公共安全,依法在公共場所處理人臉信息。

3. 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jiān)督。

4. 基于同意在合理范圍內。

同時列舉了人臉信息侵權的典型情形

1、在經營場所、公共場所違規(guī)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人臉驗證、辨識或分析。

2、未公開處理規(guī)則或未明示處理目的、方式、范圍。

3、未經自然人或其監(jiān)護人單獨同意處理人臉信息。

4、違反規(guī)定或約定的目的、方式、范圍處理人臉信息。

5、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人臉信息泄露、篡改、丟失。

6、違規(guī)或違約向他人提供人臉信息。

7、違背公序良俗處理人臉信息。

8、強迫或變相強迫獲取同意處理人臉信息,包括非提供產品或服務所必須將同意作為前置條件,捆綁取得同意。

9、物業(yè)或其他建筑管理人將人臉識別作為出入服務區(qū)域的唯一驗證方式。

正如同《涉人臉識別行為刑法適用的邊界》一文中提出的,對于從維護公共安全理念出發(fā)的人臉識別應用,認為其具有合法性,可以適度容忍;

但是如普遍的商業(yè)活動中,應當以信息主體的知情和同意為底線,任何暗設人臉識別裝置、未經權利人同意獲取其人臉識別信息,以及雖有形式同意,但權利人并非自愿,這些都不具有合法性。

套上緊箍咒的人臉識別技術,有望在健康模式下繁榮發(fā)展

前瞻研究院預計,未來五年中國人臉識別市場規(guī)模將保持23%的平均復合增長速度,到2024年市場規(guī)模將突破100億元,合美金約15.5億美金。

我國有望成為全球最大的人臉識別市場。

例如車隊管理領域,首先人臉識別幫助駕駛員完成身份認證,尤其對于一些礦場、化工廠等需要特定駕駛人員的場景,可以杜絕非系統(tǒng)內、不符合資質的無關人員駕車的可能性;

其次,人臉識別幫助監(jiān)測司機的駕駛狀態(tài),如是否出現(xiàn)疲勞駕駛或玩手機等注意力分散的行為,及時輔助系統(tǒng)進行語音干預或上報預警,減少交通事故發(fā)生。

以上對于車隊運營管理,對于保險公司的投保決策都將提供較大支撐。

例如平安城市領域,在機場、港口、車站、街道、學校、娛樂場所等人員流動頻繁的場所,運用人臉識別將大幅度提升機構檢索、搜查的效率,已經是一項較為普遍且關鍵的應用類型。

當然,此刻許多人臉識別應用都會基于隱私問題被持以質疑態(tài)度,但禍兮福所倚,在更嚴重的問題發(fā)生前,在消費者對人臉識別的關注上升到國民熱度時,很難不去說政策法律的制定和規(guī)范也是一件好事。

產生繁榮甚至產生泡沫時,暫時站定思考,重整態(tài)度和理念,才能長期持有人臉識別帶來的廣闊市場空間。